理事会
发布时间:2023-02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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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事会是实验室的宏观管理和领导机构,负责审议省实验室发展战略、机构设置、主任提名、经费预决算等重大事项。理事长由洛阳市市委主要领导、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。副理事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科技厅、洛阳市政府、河南科技大学、郑州大学主要负责同志担任。理事由省委组织部、编办、军民融合办、省发展改革委、教育厅、科技厅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财政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自然资源厅、科学院、洛阳市政府负责同志组成。




